编者按:新一期《求是》杂志刊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文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该文指出,要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文章全文如下: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挑战更加严峻,自身改革、发展和建设的要求更加紧迫。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要履行好新的历史使命,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此,要做到“六个坚持、六个确保”。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政法工作的成败。人民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实践证明的正确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谋划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和处理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和精神转化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实践。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借鉴人类社会政治法律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模式。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要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做法,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一是要更加注重推动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验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三是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要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把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五个统筹兼顾。一是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既要防止片面追求程序正义,又要防止无视程序,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二是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准确把握诉讼调解与依法判决的基础和条件。三是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既要重视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也要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四是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必须把审判活动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有效的社会监督促进和保证司法公正。五是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广大法官既要精通法律业务,又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善于从群众的意见中寻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智慧,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度。
三、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
胡锦涛同志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确保人民法院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的手中。
要集中抓好四项建设。一是思想政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党组织建设。二是工作作风建设。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查找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征询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司法能力建设。要提高广大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以促进社会和谐来检验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以实现程序实体双重公正来检验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四是反腐倡廉建设。要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内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以清廉公正文明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公正高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要着重健全四项制度。一是要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健全干部队伍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度。健全完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各审判庭室领导岗位的“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上下级法院领导班子之间的层级负责制度,努力形成权责一致、相互制约、高效有序、监督有力的审判队伍监管机制。三是要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加大对法院“一把手”和主要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将巡视制度与上下级法院领导干部建设目标责任制度、业绩考评制度结合起来,重视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化为改进工作和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四是要健全完善业绩考评制度。建立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简便实用的业绩考评体系,使组织考察有充分依据、个人努力有正确方向、群众评价有明确标准、监督指导有统一尺度。
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要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坚定清醒,在干部任用上公道正派,在重大决策上发扬民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在生活情趣上健康高尚,在廉洁自律上严格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作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