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晖 记者孙莹) 31岁的北京大学在读女博士杨某通过了论文答辩但没有拿到博士学位,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诉至法院,北京大学作为第三人一同被诉。杨某要求撤销学校不颁发其博士学位的决定。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某诉称,她是北京大学医学部2004级博士研究生,主修神经病学专业。但是后来与导师发生矛盾。经过多方协调,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为她变更了另一位临床型博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5月,杨某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但同年7月,她接到医学部通知,说只能为她颁发毕业证而不能授予博士学位。
杨某称她多次申诉,但北京大学认为依据相关规定,杨某应有一篇SCI收录的论著代表或提交正式接收函,因杨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授予她博士学位。
杨某认为,北大依据部门文件不授予其学位是错误的,而且自己因为更换导师造成原来研究课题更改、中断,大部分时间用来与学校交涉,完成论文答辩已经很是不易,未能发表论文责任在学校。杨某向北京市教委申诉,教委先是以信访答复的形式维持了北大的决定,后来又不受理她的申诉,因此起诉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