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海南省近日出台《中小学、中职教师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鉴定实施办法》,论文发表不再作为教师评职称的硬性条件。海口市部分教师对此举拍手称快,但也有部分教师提出质疑。
该办法称,教育教学论文是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条件的主要材料之一,申报者自行从论文材料中选定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一篇论文作为代表作参加鉴定,论文代表作发表与否不限。
“以后再也不用为评职称而交论文发表的版面费了!”海口市华侨中学教师唐钦荣对该办法的出台感到很高兴。“要知道,以前评职称时发表论文这个‘硬杠子’让我们很是头疼。”她说,该办法既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也会减少教育界“花钱买论文”等陋习,教师间的竞争会更加公平、规范。
海口一中教师罗晓晓则对此提出了质疑。“论文鉴定中的人为因素如何控制?发表的论文会不会在评比中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