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吴晶晶、崔清新)审计署对13个省(区)救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表明,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将救灾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时说,2005年至2006年13个省(区)共筹集救灾资金167.57亿元,其中60%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此次共调查了13个省(区)本级、44个市、105个县和213个乡镇,走访了352个村和2675户受灾家庭。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救灾资金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将2.58亿元救灾资金用于了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
刘家义表示,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严肃处理,已追究了30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