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21:30分,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在CCTV新闻频道首次播出了对番茄花园案件的报道,题目为《微软状告“番茄”为何引发关注》。报道中多处拍摄了新浪科技制作的番茄花园案新闻专题,并使用了新浪科技的调查结果。
以下为节目文字实录:
8月下旬,一则新闻占据了各大网站IT频道的头条,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作者涉嫌侵犯微软公司知识产权被拘留,这条消息之所以被广泛关注,是因为番茄花园这个名字的巨大影响力。
番茄花园是一个软件下载网站,成立于2003年,目前已经被关闭。在此之前,番茄花园网站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为网民提供某种电脑操作系统软件的下载,而这种电脑操作系统版正是番茄花园站长洪磊和他的团队通过修改微软的windows xp系统之后形成的版本。它被更名为番茄花园版本。这个版本取消了微软的正版验证程序,并对微软原版操作系统中一些不常用功能进行了关闭或卸载,加快了平台运行速度。由于番茄花园版xp系统有这些优点,并可以免费下载使用,得到了许多网友的青睐。近几年,番茄花园版的xp系统传播很广,据新浪科技一份不完全调查统计,约有19%的网友都在使用番茄花园版的windows xp系统,有专家估计,使用人数有上千万。
尽管番茄花园得到了一些人的青睐,但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是,番茄花园版xp操作系统侵犯了微软公司的知识产权,是盗版软件。今年6月,微软公司向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部门进行投诉,8月15日,番茄花园站长洪磊被苏州警方拘留审查。据专业人士分析,洪磊很可能会被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知识产权律师胡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比如说侵犯著作权罪,一般是要求有几个要点,首先是主体主观必须是故意,并且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广告等方式获得的收益,都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第二,要有违法所得额较大的,或者有其它的情节。主要核心是这两点,在符合这两点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国家版权局近日对媒体发表言论称,不管番茄花园站长洪磊有没有从盗版软件中获利,他修改微软操作系统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侵权,而这种侵权行为,毫无疑问是要坚决打击的,国家版权局对待盗版问题的态度一直以来都是坚决和明确的。
8月15日当天,警方对洪磊进行刑拘之后,还在他的个人账户上发现200多万元人民币,而洪磊本人也承认自己曾在盗版xp软件中获利。
这是2006年洪磊和朋友吃饭时的一段录音,在录音中,洪磊告诉朋友,自己通过在番茄花园版xp系统中捆绑插件的方式获利,每月收入在十万元左右。公布这份录音的人,是洪磊的朋友郑朝辉。
郑朝辉:让大家知道这是什么获利方式,具体他是怎么获利,警方会根据银行相关记录,一笔一笔查实它,会更详细,更准确。
郑朝辉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板,2003年与洪磊相识,经常与洪磊在网上交流技术问题。这份录音是2006年,郑朝辉去苏州出差,与洪磊见面时录下的。洪磊被刑拘之后,郑朝辉主动把录音提供给媒体,这让他背上了骂名。
记者:其实现在网上有很多人在骂您,说您是在落井下石,卖友求荣。
郑朝辉:这个我看到了,中国人一直有这种观念,说朋友有问题了,或者有犯罪,要庇护他,这是不合适的,网络是虚拟的,这是现实,任何事情逃避不了,证实它,面对它,解决它,这是我们一贯要做的。
我们来看一份耐人寻味的网络调查:有81%的网友同情番茄花园,仅有不到5%的网友支持微软。有的网友评论说:番茄版XP为我们带来便宜,没向我们收一分钱。坚决支持番茄!微软的软件也太贵了。
组装电脑商家:正版太贵嘛
记者:有多贵?
商家:正版现在都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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