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8日电(记者 许剑铭 张晓晶)山东省兖州市公安部门最近破获一起文物盗窃案,一批珍贵文物由此面世。经鉴定,这批文物包括石函、鎏金银棺、舍利金瓶等三件国家一级文物。
山东省文物局8日通报说,2008年初,一个犯罪团伙对兖州市兴隆塔地宫进行盗掘。济宁、兖州公安部门根据有关线索,经过缜密侦查,迅速将这一犯罪团伙抓获归案。
山东省文物局副局长王永波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地宫一般不进行考古发掘,但案发后开始进行抢救性挖掘。为了解兴隆塔地宫结构和受损程度,弄清地宫文物埋藏情况,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山东省文物局于2008年9月1日正式启动了兴隆塔地宫调查勘测和维修加固工程。
据兖州市文物局介绍,在对兴隆塔地宫的维修加固过程中,考古发掘出土一批珍贵文物,包括石函、鎏金银棺、舍利金瓶、舍利碑刻、舍利、玻璃瓶等文物。经鉴定,石函、鎏金银棺、舍利金瓶为国家一级文物,舍利碑刻、玻璃瓶为国家三级文物。
据山东省文物考古专家介绍,这一重大发现在国内十分罕见,对历史文化研究、佛教史研究、绘画艺术研究、制作工艺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目前,兴隆塔地宫调查勘测、盗洞的回填和塔基盗洞的修补工作已经完成。山东省文物局要求各级政府、文物管理部门立即对辖区内的重点文物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乱搭乱建现象,确保文物安全。山东省文物局还组成巡查组,对要害单位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