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今日全文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文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文件还提到,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联系。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今日由新华社全文播发。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点: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
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