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由西安市汽车维修专家秦荣申、孟志坚、董新民、胡建军、高磊等5人组成的专家组在陕西航天华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报《这部“东风雪铁龙”到底啥故障》所报道的车辆进行了“会诊”。
此次“会诊”,在陕西汽车维修行业开创了先河,意义超越了“会诊”本来的目的。在“会诊”之外,专家研讨的焦点集中在当汽车出现问题后,关乎消费者与生产者、维修者切身利益的“有无诊断标准、谁的责任、谁来举证、该谁买单、如何告知”等5大方面。专家组成员孟志坚说,这次“会诊”大家所探讨的话题,走在了制造商和国家立法的前面。
技师“诊断”:有没有技术参数标准?
郭先生的“东风雪铁龙”爱车,因倒车时偶发异响,而去检查车辆。三家汽修店每一家给出的“诊断”都不同,所给报价随之不同。最典型的是该车的三角臂(一种1450元/个,一种200多元/个)和后消声器。三角臂应当换还是不应当换?应当换右边的一个,还是应当连左边的一块儿换?三家汽修厂给出的“建议”不同。专家组也有分歧意见。包括消声器,也是处于“可换可不换、可修可不修”的状态,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问题出在国家和汽车生产厂家在这方面,没有完备的“诊断”标准。
专家呼吁,生产厂家、汽车维修行业尽快出台相关技术规范。
出台这样的规范,在许多层面有难度。
车出故障:是“使用问题”?还是“制造问题”?
汽车出现故障时,有可能是厂方制造质量的原因引起,也有可能是车主自己使用不当引起。比如,有人汽车的大梁出现了裂缝问题,究竟是“制造问题”,还是“使用问题”,双方很容易“扯皮”。出现大梁裂缝,消费者往往认为是“制造问题”,但因不懂专业技术,处于“有理讲不出”的劣势状态。同样的故障,厂家往往认为是“超载”问题,属于消费者使用不当引发的故障,但同样难以拿出“证据”。
专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是:需要找一个权威的鉴定部门来鉴定造成问题的原因,确定某一方的责任。专家组特别提醒,陕西省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西安市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陕西省和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单位。如有争议,需要鉴定,应与这两家单位联系,千万不要找没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否则,拿到了所谓的“鉴定结论”,真的走上了法庭,难以获得法院认可。
鉴定的确是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问题在于有时候鉴定一个故障,需要检测多个项目。双方都因鉴定“门槛”高、费用大,不愿意选择。
发生争议:是使用者举证?还是制造者举证?
对于车辆故障,在究竟是“制造问题”还是“使用问题”争议不下时,涉及到举证问题。车主普遍认为举证应由厂家来举:“你造的车有问题,你不举证谁举证?”对此观点,生产厂家普遍认为应由车主举证:“你说我造的车有问题,请你拿出证据来。”
专家认为,无论是厂方还是消费者一方,对于“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倒置”等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差异。而“举证”需要付出成本,风险由谁承担?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双方出现争议,可以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双方的举证责任。如:如果液压系统出现发热现象,双方可以约定,故障经鉴定,如果确认是厂家的问题,那么费用由厂家完全承担。如果鉴定确认是消费者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那就需要消费者自己来“买单”。
许多消费者在鉴定前无法完全确定是谁的责任,往往也就不愿意冒这个风险。这也造成了维权中的“扯皮现象”,导致“久扯不绝”。
同时,部分消费者垫付不起鉴定费用、调查费用、委托律师的费用,往往不得不放弃举证。
维修费用:哪些由车主买单?哪些由商家买单?
汽车上存在一些一次性的配件,拆卸就不能再使用了。在维修过程中,这些部件的总成可能存在问题,但不能确定。若拆卸下这些部件,进行检查,这部分费用应由谁来承担?车主认为,这部分费用应由汽修店承担,汽修店目前的做法绝大多数都是让车主“认账”。
专家建议,在检修时,汽修店“服务顾问”或“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车主讲清楚,由车主决定。维修前双方一定要就“谁买单”达成一致,再拆卸检查,避免事后“扯不清”。
车主对维修专业知识匮乏,遇到技术差的“医生”,明明头痛,他却要说可能是脚部引起的问题,需要检查脚。车主如何判断?车主不签字,厂家不给修了。出现“拒修”矛盾,如何解决。
故障“诊断”:商家如何告知?车主如何知情?
在维修汽车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维修技师建议更换这个部件,车主不同意,坚持要那样这样维修的情况。结果导致,故障隐患没有彻底排除,不日,便再出故障。车主往往认为维修技师没有将车修好,双方发生争议。
专家建议,维修技师在修理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消费者哪个应该修,不修会出现哪些状况。哪个应该换,不换会出现哪些不良后果。同时还要告知消费者修与换的不同价格,以及不同品质零件投入使用的不同状况。必要时,还应“立字为据”,避免事后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