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或划归能源部
知情人士向早报记者表示,该中心将采取类似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的模式,在业务隶属上暂归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管辖,而能源部成立后,该中心将移交到能源部。
此前公布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石油的政府储备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这意味着等到明年能源部成立后,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将从国家发改委移交到能源部管理。”能源专家武建东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武建东还表示,“在国家发改委与未来能源部交接整体机构业务和能源管理权限的关键时刻,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家发改委的内部资源来运转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既可以与未来的能源部顺利对接,也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今年的国家财政费用,这客观上增加了2008年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拨款空间。”
延伸新闻
首批油储基地建设临近尾声
早报记者 王恒利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之前公布的初步规划,我国将从2004年开始,用15年时间分三期完成石油储备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其储量安排大致为:第一期1000万至1200万吨;第二期2800万吨;第三期2800万吨。
自2004年10月,首批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启动。首批基地位于浙江镇海、浙江舟山、山东黄岛和辽宁大连四地,预计到2010年全面建成。第一期石油储备基地中,目前只有镇海基地投入使用。
2006年10月,浙江镇海石油基地的52台储罐已交付使用,其设计储备量为520万立方米,合3270万桶,首批注入的原油来自俄罗斯乌拉尔。
继首批战略石油储备基地陆续建成后,中国已经开始第二批基地的筹建工作。2007年11月,重庆万州市被确定为第二期的石油储备基地之一,甘肃兰州、新疆鄯善也进入第二期石油储备基地的备选之列。
今年前10个月,我国进口原油1.37亿吨,对外依存度高达49%。 (来源:东方早报 记者 王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