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院开通热线 逾7成民众诉求超越职权
浏览量:402 发布时间:2009-11-26 08: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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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丽

  2008年6月27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通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在任何一个地市直拨96699,或者登陆“民生服务热线”网,都可以接通当地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

  但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部分不在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截至2009年10月,山东省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及网络受理的群众诉求已达48159件,而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仅仅 13725件,只占28.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坦承,这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但却是“一条人民群众热切希望的诉求渠道。”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兼举报中心主任李建华表示,热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6个方面:受理控告举报、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制宣传、了解社情民意、进行检务公开,以及对群众提出的不属于检察职责的问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最后一项,对很多检察院热线办公室来说,都是非常劳神费力的工作。

  3月21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热线办公室接到群众电话,自2009年1月起,原济南铁路局44名退休教师的退休金应由地方发放,但直到3月20日,退休金一直没有着落。

  退休教师薛来喜说,他们多次找过教育局、人事局,还有劳保部门,但“领导很不容易找”,“只能等”。

  如果不是偶然获知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一些退休教师打算打着横幅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

  经过检察官们的协调,相关部门承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4月起,这些退休教师的退休金开始正式发放。

  这样的案例在开通热线的18个市级检察院并不鲜见。实际上,求助于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的,大都是经过多次求助上访,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这些问题五花八门,涉及诸多政府部门。检察机关提供的,大都是“辖外救助”。

  “一般的、常规意义上的信访监督功能,并不会直接产生威慑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飞宇说,“而检察机关本身具备的反贪职能、反渎职的职能,能够让接受意见的部门产生一种职权上的威慑力。”

  事实上,检察机关的过问协调,确实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量困难。热线开通以来,检察机关共为贫困家庭、孤寡老人、失学儿童、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救助、特困帮扶1754件(次)。

  接听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对老百姓不能说“不”。这是国家森一再强调的,“这个不归检察院管,那个也不归检察院管,那就趁早不要开这个热线。”

  所以,28.7%的比例并不出乎国家森的预料,“我预想的比这还多”。然而,这样的“来者不拒”也引发了对检察机关此举是否超越职权范围的争议。

  “我不是要否认职权法定,但许多工作都处于法定职权外的空隙之中,如果都以职权法定为借口推来推去,那很多事情就没人管。”国家森如此回应。

  “强调职权法定,不能越权,这是在规范法治下的理想状态。”刘飞宇表示,如果在各项救济制度和措施不能如期实现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权限甚至缩小解释权限,实际上就会造成推诿的情形,并进一步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的结果。

  “因为我们的职权分工本来就不是特别清晰,而且即使清晰,也没有为公众所广为知晓。这也是相对多的机关之前实现过的‘首问负责制’的缘由。”刘飞宇说。

  为了及时解决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群众诉求,山东各地的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建立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处置机制。国家森希望,这种联动能形成规范,形成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为民解难,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刘飞宇认为,山东省检察机关的此番作为,可能会演变成一种良好的秩序推动。“某个政府机关的政策先行,走在整体运行现状的前列,会倒逼其他对应机关仿效该模式解决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该省、甚至全国的所有公权力机关都形成类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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