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17日电 (记者王海鹰) 政协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17日下午召开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免去孙淑义山东省政协主席职务,并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
孙淑义简历
1945年11月生,山东商河人,大专学历,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7年10月至1970年11月,商河县城关公社水利员。1970年11月至1971年4月,商河县白桥公社团委书记、党委常委。1971年4月至1975年6月,商河县委常委兼团县委书记,胡集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5年6月至1975年10月,商河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0月至1976年6月,德州团地委书记。1976年6月至1977年2月,德州地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2月至1978年8月,德州地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兼禹城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8年8月至1985年9月,团省委副书记兼省团校校长(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山东大学干部专修科学员)。1985年9月至1987年12月,枣庄市委副书记。1987年12月至1993年2月,枣庄市委书记。1993年2月至1993年3月,省委政法委书记。1993年3月至1995年5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1994年9月至1994年11月,国防大学高级研讨班学习)。1995年5月至1995年9月,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1995年9月至2000年12月,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2000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2003年4月至2004年1月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2004年1月在山东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山东省政协主席。2008年1月25日,在政协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政协主席。
是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四、十五大代表。(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