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征文活动启事
201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为了以实际行动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提出的“我们要继续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残疾人的心灵”的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社会更加关注视力残疾人,展现社会各界人士“扶盲助盲”的感人事迹和宝贵经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扶盲助盲”的舆论氛围,不断激发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投身“十二五”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盲人协会决定与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盲人月刊》编辑部联合举办 “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征文活动。
一、征文活动主题
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
二、征文时间
2011年2月1日至7月30日。
三、征文对象
视力残疾人
四、征文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帮助盲人成功创业、就业,或使盲人家庭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盲人手中的动人故事。
2.正在受到或曾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的动人故事。
3.各级残联和盲协(省市区、县乡镇村委会)通过细致工作,帮助视力残疾人本人或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服务送到视力残疾人身边的感人故事。
五、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真实生动。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人物通讯、纪实散文均可。
3.字数:2500字以内。
4.每人投稿限1篇,征文应为原创,并且是没有在任何媒体、网络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5.参赛稿件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六、投稿
1、电子邮箱:mangxiezhengwen@163.com
2.盲文或汉文稿件投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盲人协会收,邮编:100034,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文”字样。
3.为了争取时间和防止邮寄过程中丢失稿件,欢迎尽量用电子邮件投稿。
4.来稿一律不退
5.投稿截止日期:2011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及邮箱接收日期为准)。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之友》、《盲人月刊》编辑部将开辟专栏,播发、刊登优秀作品。
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中国盲人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盲人协会
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盲人月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