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住宅地使用权续期将开展试点
浏览量:948 发布时间:2007-05-18 08: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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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马力)国土资源部昨天就贯彻实施《物权法》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研究落实《物权法》提出的新要求,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等问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更加积极地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加快土地登记发证的步伐,努力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使招拍挂成为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的惟一合法方式。还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抓紧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同时,
国土资源部还表示,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研究落实《物权法》提出的创新性要求,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征地补偿中如何处理被征地农民既得利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在地表、地上和地下分别设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何分割登记等问题,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此外,国土部还将《物权法》的配套立法。今年,将重点做好《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土地登记规定》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

  国土部:树立物权观念不损害公民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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