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2012〕4号]
浏览量:623 发布时间:2012-04-24 19: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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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民政、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厅(局、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12年5月20日是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下,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推动“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广泛动员群众,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
一、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二、背景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残疾人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举办了北京残奥会,在上海世博会设立残疾人主题馆——生命阳光馆,建成融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中国盲文图书馆,持续举办了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作为“爱与美的使者”,在国家人权保障事业和对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已经成为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宣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促进残疾人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的同步发展与繁荣,不仅能够改善和丰富残疾人的生活,而且有利于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陶冶道德情操,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我解放;有利于培育自尊自信、积极进取的社会心态,促进和谐友爱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凝聚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
目前,从总体上看,残疾人文化建设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难度仍然比较大,服务的内容与质量需进一步充实和提升;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特殊需求尚未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残疾人参与的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相对匮乏,特别是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问题更加突出;残疾人文化创业需要予以特别扶持。针对以上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
三、 措施
(一)各地要在全国助残日前召开残工委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结合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全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各级残联要做好基层残疾人特殊文化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调研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无障碍状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改善残疾人方便参与的环境和条件。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助残活动。
1.各级文化部门要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配有无障碍设施,提供无障碍服务;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文阅览室、图书柜(角)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残疾人参观美术馆、博物馆等,指导残疾人欣赏馆内藏品、讲解鉴赏知识、交流创作感受,让残疾人享受文化的力量。
2.各级文化、新闻出版、体育部门要通过举办文化讲座、名家欣赏、阅读指导、文体娱乐等活动,让残疾人广泛参与;各地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要邀请当地学者和知名作家,通过组织讲座、艺术辅导等活动,激发残疾人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在残疾人中开展“我喜爱的一本书”、“道德的力量”等演讲比赛、读书征文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3.各级文化、艺术团体要加大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支持力度,通过专业艺术团体与残疾人艺术人才结对帮扶、委托培养、同台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支持残疾人特殊艺术的发展与繁荣。
4.各级广电、通信部门要加强针对残疾人的无障碍信息服务,不断拓宽残疾人接受信息的渠道,丰富资源,使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文化信息服务。各级电台、电视台要继续办好已有残疾人专题栏目和手语新闻栏目,不断提高栏目质量,充实内容;各级残联要组织开展“为盲人讲电影”、“听书工程”、“聋人看电影”等活动。
5.各级新闻出版、残联部门,要以“农家书屋”、“文化进社区”和“格兰仕爱心助残书柜”等项目为载体,开展向社区、农村残疾人捐助图书的活动,进一步解决基层贫困残疾人读书难问题。要继续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广泛动员各新闻、出版行业广泛参加,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
6.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各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志愿帮助活动,为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就学开展“送文化进家庭”、“帮扶送教”等活动。
7.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适合残疾人广泛参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用先进文化丰富残疾人的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的作用,着力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各级党委宣传、广电部门要将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要积极协调本地区主要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结合助残日主题,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报道力度,通过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本地区的自强模范和文化助残的先进典型;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热潮。
2.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本次助残日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文化事业、有利于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2.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打造残疾人精神家园
3.关注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4.关注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5.让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
6.特殊的艺术、特殊的魅力
7.文化是放飞残疾人心灵的羽翼
8.文化助残、放飞梦想
9.拥有文化知识、铸造生命力量
10.共享文化、共享文明
11.拥有文化、享有生命的尊严
12.知识丰富人生、文化改变命运
主题词:宣文助残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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