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王芳(化名)领取了一笔生活补贴,不想却是以“抚恤金丧葬费”名义开出的,她将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昨天记者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社区服务中心向王芳赔礼道歉,并向其支付了5万元。
王芳是一名盲人,她自1998年起租赁西城区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间,用于按摩店经营。2010年2月1日,双方续签租赁合同至去年1月31日。由于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续租有优先权,同时也出于对政府扶持残疾人就业的信心,王芳以预售优惠卡的方式开拓业务。去年初合同到期后,社区服务中心突然通知她搬离,不再续租。王芳只能暂时在家中经营,已经售出的两万多元优惠卡无法履行,她为此承受了很大损失。经过多番协调,王芳得到了社区服务中心的1.2万元补偿,不想这笔补偿却是以“抚恤金丧葬费”的名义发放的。认为受到侮辱的王芳彻夜难眠,甚至患上了抑郁症。
王芳向法院起诉后,社区服务中心表示,用“抚恤金丧葬费”的名义,是因为当时王芳生活困难,急需用钱,而服务中心当时并没有其他项目的款项可支配,只能从丧葬费中出。该中心称,支付这笔款的初衷是“为了给予残疾人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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