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
残疾人可凭《残疾人证》在厦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东南快报讯(记者 金川)在厦门,残疾人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了。
昨日上午,记者从厦门市残联获悉,本月15日零时起,在厦残疾人可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原“关爱卡”自8月1日零时起直接转为普通e通卡,老年残疾人可凭老年卡享受免费。
据了解,厦门市轮渡公司一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乘客给予免费。而之前厦门市残疾人乘坐公交车、BRT使用的是关爱卡享受2折优惠。从7月15日起,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乘客在厦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只需向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就可享受免费。
“此项免费措施意味着不受户籍限制,外地人持有上述证件在厦搭乘交通工具也是免费。”厦门市残联相关人士说。
另据了解,残疾人进出BRT场站出示过证件之后,会由工作人员帮助刷卡通过。目前,厦门市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有3.56万余人。
残疾人原办理的优惠乘车卡(关爱卡)自下个月1日起直接转为普通e通卡,卡内余额可到易通卡各刷卡网店消费。此后,残疾人如继续使用原关爱卡乘车将按普通e通卡扣费,也就是8折优惠。此外,易通卡公司不再办理关爱卡及其年审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代《残疾人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若被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残疾证应确保证件完整,照片、文字、印章须清晰可辨。残疾人免费乘车、乘渡船时应主动向驾驶员或工作人员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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