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北京市财政局前天发布通知,北京在国内率先出台了面向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专项购买服务政策,预计年度购买服务资金将突破1000万元。
财政部门表示,新政将使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发展速度明显提升。自2009年市残联确定首批“枢纽型”社会组织后,目前全市223家机构中有126家是2009年以后成立。新政将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类别化需求提供条件,成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补充力量。
同时,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生存状况将显著改善。截至2012年底,机构年亏损率15%,新政实施后,预计年度购买服务资金将突破1000万元,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生存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
据了解,残疾人群体将享受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特殊化的服务。今后,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之外,北京将以残疾人实际需求为基础,编制购买服务目录,采取“定向购买服务”和“申请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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