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残联三措并举 做好残疾人法援工作
浏览量:713 发布时间:2013-11-10 10: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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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把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郯城县残联维权部结合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坚持以“热心、爱心、真心、诚心”的“四心”要求,严格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承诺,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打造亲民便民利民平台,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建立并规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县形成了以县残联为主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站为专网、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三级网络服务机制。三级网络各具特点和优势,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坚持“四优先”( 解答、受理、审查、指定优先)工作机制。对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受理的法律咨询,凡涉及残疾人维权方面的,全部在第一时间通知就近的法援站点优先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各法律援助站点对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求助信息,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法律援助系统能直接解答、调处的尽快给予处理,需要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残疾人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有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和指定,全力、及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到残疾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县残联协调法援中心第一时间指派政治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助残事业的专职律师进行专人辩护。三是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残疾人。对涉及赡养、抚养、劳资纠纷等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均不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同时,根据残疾人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普遍规律,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坚持“特事特办,手续照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站式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上门服务。 如评论,请先点击 登录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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