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投诉医院违规收挂号费,医院称没错
浏览量:480 发布时间:2013-10-21 1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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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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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赫子仪报道:残疾人朱明建投诉广东省人民医院“违规”收取挂号费一事(详见9月19日本报A9版报道)有新进展,省医昨日回复朱明建,按照广州市相关条例,医院的做法并没有错,朱明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和疑惑:为何省市关于残疾人扶助的规定不一致?

  就在前两天的国际盲人日,朱明建收到了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发来的关于“公交车不靠站台停车,拒载伤残人士”的函,交通局进行了调查,表示督促公交公司向朱明建道歉。“他们能够承认错误,知错就改就好。”朱明建对这个处理结果相当满意。

  同日,朱明建收到广东省卫生厅的通知,得知自己投诉省医的事情也有了结果。昨日下午,他拿到卫生厅回复的函件后,直奔省医,“我的诉求很简单,希望医院道歉,退还1元挂号费和多收的45.8元检验费。”朱明建说。

  省医相关人员表示:“根据医院实施的相关政策,医院其实并没有错。”院方的理由是,2008年广东省人大批准的《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六十条,对非广州市户籍残疾人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做了详细的说明,朱明建的挂号费及检验费都不在此列。另外,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第四条,医疗救助的原则需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朱先生婚检看的是生殖科,检查的项目不在医保范围,类似于美容、洗牙等。朱先生花的229元是检验费,不同于检查费,物价局有明确规定,必须自费”。

  而朱明建所依据的是《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残疾人在县以上公办医院免收普通挂号费,减收20%的床位费、检查费和手术费。

  院方表示,他们也为此困惑,但《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是政府的章程,而《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具有法律效应,医院执行市的条例是没有错的。

  院方表示,按照个案处理,可以退还朱明建1元挂号费,但不同意道歉。朱明建对此表示不满,因为挂号费减免再三被拒绝,让他觉得自己“没得到应有的尊重”。院方也觉得委屈,医院按规则办事没做错,“道歉是没有理由的”。

  “我会继续诉诸法律。”朱明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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