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后确认为盲人
先后以不同理由要求退保
去年11月,在招商信诺买了一份重疾险的盲人按摩师王刚接到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推销人员在电话里,介绍一款十年期的癌症保险。对方问了王刚体重、身高、年龄等信息后,又询问了王刚的过往病史。
王刚对这款保险感兴趣,他问对方:“我是盲人,一级残疾,不知道能不能买这份保险?”对方说也可以。于是王刚购买了这款康爱无忧癌症险,每月交145.91元保险费,交5年。几天后,便收到了对方邮寄的纸质保险单。
元旦过后,王刚接到了招商信诺的电话。推销员在电话里说王刚体重超标,要他退保,且不退还保费。王刚说,自己的体重是随口一说,在其量完体重告知对方后。对方回应说,体重并没有超标。
但又过了不久,招商信诺客服来电告知王刚,明确表示:因为他是盲人有一级残疾,公司不能承保,劝王先生自己主动退保。
王刚觉得诧异,自己先前明明就此问题咨询了客服,为什么还会这样,坚决不退保,并跟客服表示,自己将继续缴纳保费。可随后客服表示,即使其缴纳保费,保单也会无效。
律师认为保单有效
记者将王刚先生的投诉转至招商信诺,对方回复说,销售完保险后,公司的质检部门都会对保单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销售人员并没有跟王先生说明眼睛引起的肿瘤等情况将不在承保范围内,才会与王先生沟通。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律师认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没有误导等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应当一直有效。如果要解除或者变更合同条款,合同一方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双方就必须履行合同条款。
近日,据双方反馈,招商信诺已承认保单继续有效,根据“以往疾病不在承保范围内”的条款,王先生的眼部疾病将不在赔付范围内。
记者宋丹丹 实习生石茜子 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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