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到底“保障”了谁?
浏览量:651 发布时间:2014-05-19 08: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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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员黄海泉向记者反映,该中心每年拿出几千万元残疾人保障金作为培训和活动经费(2013年为3000万元左右),而实际开支不过数百万元,所谓培训项目就是“教残疾人扫地 ”。对此,深圳市残联方面表示,民爱中心经费问题比较敏感 ,目前尚不能给出回应。(5月13日《羊城晚报》)

    按照相关规定,深圳市残联通过社保局代征的残疾人保障金,名义是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年向社会企业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6亿~8亿元,从2005年至今,已经累计征收近 50亿元,每年仅利息就有数千万元。这些钱去哪里了?深圳市残联辩称“敏感”而不回应,肯定难以服众。

    民爱中心是深圳市残联下属单位,经费由深圳市向企业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2013年经费为3000万元左右,但按举报人的说法 ,其实际开支每年也就数百万元。而所谓的培训就是教会一些残疾人扫地、刺绣等,花费成本很低。黄海泉的举报是否属实,我们不妨看一组数据——同在深圳市,民爱中心只有100多个残疾人,一年经费高达数千万元,相比之下,深圳著名的残友集团,培训了300多名残疾人,每年的支出不过五六百万元。权衡这对数据不难发现,民爱中心的支出明显畸高。

    残疾人保障金,顾名思义,是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和生存而设立的。作为资金管理者——深圳市残联,在管理这笔资金时,要公开透明,精打细算,将钱花在刀刃上,竭尽可能泽惠全市的残疾人。否则,便很难给被征收单位及残疾人群体一个交代。那么,深圳市民爱中心一年数千万元的经费去哪了?全深圳市一年6亿至8亿元的残疾人保障金去哪了?一切皆不能成谜。既然有人实名举报,有关部门就应该及早予以审计和清查,然后公布账目,给被征收单位一个说法 ,给公众一个知情权,给深圳市残疾人一个公道。若是有人违法挪用、滥用残疾人保障金,则必须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地不妨以深圳为例,举一反三,及时审计残疾人保障金,看看资金去向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保障”了一些健全人,避免给残疾人群体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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