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标准
浏览量:558 发布时间:2014-05-07 07: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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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刘云鹏)省民政厅的消息,从今年起,福建省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提高。

据悉,今年起,福建将听力语言重度残疾人、多重重度残疾人纳入生活困难救助金补助范围。同时,全省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据介绍,各地可综合考虑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重度残疾人生活的特殊需求、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

救助范围调整后,已享受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将在低保金中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部分;如果未享受低保,但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准100%-130%的,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对象,按当地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作者: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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