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醒警惕7种高招诈骗行为
浏览量:998 发布时间:2007-07-09 18: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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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何春中) 公安部日前发出警方提示,对7种以招生为名进行诈骗的行为进行揭露。

  一、混淆不同类型办学方式行骗。这是骗子最常用的欺骗手段。目前除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骗子故意混淆高考招生与其他学历教育招生的区别,将不够分数线的考生骗到一些院校的远程网络教育班,等考生报到后才知道真相——此类辅导班,只要注册便可入学。

  二、吹嘘自己神通广大进行诈骗。吹嘘掌握招生计划,声称掌握着定向招生计划、高校扩招名额、学校内部指标、自主招生指标等,只要你交钱,即使分数不够也可入学;或谎称可保“专升本”,以此专骗一些分数达不到本科分数线的考生。

  三、借军校招地方生名义行骗。一是假冒军事院校高校招生人员。按照规定,军校招生和地方院校招生一样,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二是声称能拿到军校“特招指标”,要家长支付指标费。其实军校与其他高校一样,除收取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会收取考生和家长的任何费用。

  四、伪造、假冒公文行骗。伪造录取通知书,等学生入校发现时骗子早已逃之夭夭;或假冒公文,提供所谓的录取函等伪造公文,上面盖有“公章”和“录取编号”,以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

  五、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行骗。自主招生有两个条件:一是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二是经学校测试合格后还必须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
分数线。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并不是花钱所能买到的。

  六、借定向招生等名义行骗。一些骗子吹嘘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出“定向费”就可录取。实际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早就规定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而且定向招生人数、降分幅度也有严格限制,并不得收取“定向费”。

  七、利用查询录取信息时间差行骗。这类骗子通过查询功能了解
录取情况
,把正常投档录取说成是自己找关系和朋友花钱疏通关系录取,以此向家长索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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