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我省将于11月5-30日进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条件
2年内取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和省级继续教育15分。
二、年审提交材料
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年审申请表(附件1);
2.《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学分证;
三、年审方式
各市工作人员登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http://zgz.cdpnet.org/)进行操作。
四、年审部门
市级残疾人联合会
五、其他事项
各市请务必于30日前完成资格证书的年审工作,并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年审标签申领单(附件2)、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同寄回省盲按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年审申请表
2.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年审标签申领单
山东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