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残联解聘残疾人案原告胜诉
浏览量:571 发布时间:2015-01-04 2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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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行为被判违法

     法制网讯 记者余瀛波 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被湘潭市残联解聘的残障人士赵伏新终于等到了判决。记者获悉,12月26日,当事人赵伏新拿到法院判决书。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湘潭县政府不予受理赵伏新的行政复议的行为违法,责令湘潭县政府依法受理赵伏新的行政复议。

    “昨天,雨湖区法院的法官给我打电话,让我今天来一趟法院。当时我还以为是有什么变故,或者是残联又愿意调解了,结果今天来法院就领了判决书,我胜诉了!”说到胜诉判决,赵伏新似乎还不太相信。

    “以前听说法院判案子特别慢,打官司很费时间,我还以为过年以前都不会有判决,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判决书。”赵伏新说。

    为了给广大残疾人提供更贴近生活的服务,中残联设置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这样一个职位。今年9月,湘潭市一纸文件,口头解聘了辖区内所有残疾人专职委员,赵伏新就是其中一位。随后,赵伏新向湘潭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县残联撤销非法解聘的行为,并附带审查县残联的红头文件违法。对此,湘潭县政府以“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不予受理。赵伏新不服,诉至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赵伏新表示,自己当初诉至法院时,其实心里并没有底。“我这个事也不知道法院管不管,会不会跟残联的领导一样踢皮球?”

    可是到了法院,法官们的态度让他放了心。“法官从一开始就跟我保持着沟通,没有推脱过。他们肯定了这个案子的法律意义,告诉我说我做的事情不只是我自己的事情,还对推动依法行政起到了作用。他们的态度让我觉得我一定可以得到公正的判决。”赵伏新对处理这次案件的雨湖区法院赞不绝口。

    “虽然案件胜诉了,但是赵伏新的维权路可能只是开始。”关注残障权益的公益机构广州众一行的法务专员丁雅清如是说。

    “这个案子只是确定了湘潭县政府应该受理并依法处理赵伏新有关撤销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行政复议,但是县政府受理之后会不会依法处理,赵伏新的权利能不能实现,还是有待观察。”

    丁雅清认为,此案不仅仅是一个残疾人被违法解聘的问题,还有行政诉讼法上的意义。今年11月刚刚修改通过、2015年5月1日起将生效的新版行政诉讼法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对国务院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而此案就是一起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行政复议。

    “赵伏新在行政复议中提出了两点请求:一是请求撤销解聘乡镇一级残疾人联络员的决定;二是附带审查湘潭县残联的文件。而此案的后续,我们也将保持关注。”丁雅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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