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逾10万单位不办残疾人就业年审?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小清在作审议结果报告时透露,广州市每年应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大约为15万家,但很多用人单位不按期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导致每年实际核定的仅为4.7万家。
为提高缴费比率,建议参照《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应在《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修正案中增加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年审情况的规定。具体表述为:“未按照前款规定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在职职工人数,核定其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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