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1日消息(记者 李晶晶)10日,记者从海口市残联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意见,海口市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城市,本月起正式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从今年12月底起,由市政府残工委在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对不按规定为残疾人提供足够就业岗位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示曝光。
“海口市登记在册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约有1.1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占20%—30%,但实际就业人数只有约1000人,超过2/3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没有获得就业机会。”海口市残联就业部主任潘文俊告诉记者,多数残疾人不能获得就业机会主要是因为部分单位对残疾人存在歧视。“客观来说,海口市残疾人学历普遍偏低,身体条件对就业岗位的选择也有局限。”潘文俊解释,在工作标准要求日益提高的职场,残疾人整体素质没有明显提升,使得这个群体难以适应大部分的岗位要求。
对此,省委组织部、省残联等6部门明确要求,各市县要了解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结合岗位需求,依托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残疾人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使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培训后就业率相挂钩机制。
据了解,海口市将草拟相关政策,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开展的职业培训进行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对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
此外,对于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海口市将落实“公示制度”促进其就业。从海口启动公示制度试点工作起,对于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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