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有了新政策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4号),就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
标准。 自2016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发放。 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