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
浏览量:1243 发布时间:2016-07-22 14: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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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办好特殊教育是实现残疾人小康的关键一环,也是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在“十三五”期间,我们应进一步增强办好特殊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主动性和前瞻性,把特殊教育真正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完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残疾人教育法》,用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在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的同时,尽快出台并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高特教事业发展水平。

  深刻把握特殊教育特点和规律

  一是明确特殊教育培养目标。重点培养残疾儿童少年独立生活能力、自食其力能力和融入社会能力,让他们将来能够独立自主、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警惕个别学校忽视基本素质和技能的培养、过分引导学生向唱歌舞蹈等艺术家方向发展的倾向,避免给残疾家庭带来经济负担。二是加大融合教育和医教结合力度。要树立零拒绝观念,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随班就读教师岗位条件,改革教学教法,突出针对性,建立随班就读质量监控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在教育教学中有机融入医学康复的理念、内容和手段,对残疾孩子进行教育和干预,以实现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建议在制度和经费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学校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型,由相应的专业知识医疗人员定期到校进行康复指导或学生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避免重复建设和设备设施空置。

  尽快实施特殊教育全免费

  建议加大特殊教育的财政保障力度,提升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对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全救助。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发展的比例,并落实到位。同时出台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具体办法。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进一步将特殊教育从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建议在学前教育阶段,重点完善“三早”体系,通过网络、广电、宣传册、海报等形式,提升大众对各类残疾儿童致残原因和早期表现的认知,借助社区医疗机构、残联康复机构等部门,及早筛查出残疾儿童并提供针对性干预。加大特教高中和特教学校高中部建设力度。在高中阶段,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尽快出台提升发展特殊职业教育的政策。与普通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充分利用其实训基地和专业师资,提高特教职业教育水平。推行残疾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特殊职业教育培训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探索校企合作、定岗定向培训等方式,为残障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大力发展高等特殊教育,让残疾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高特教津贴水平,支持地方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提高特教津贴比例,同时解决特殊教育退休教师的特教津贴继续发放问题。二是建立特殊教育职称评聘体系,将特教教师职称评定从普教教师中分离。三是建立多元化特教师资培养模式。一方面通过在有条件的师范类学校学院增设特殊教育系、适当降低特教专业录取分数线、选派学生进入特教高校或专业进行定向培养等方式,从源头上扩大专业教师来源。另一方面,落实好在普通师范类院校课程设置上增加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让普通教师也能掌握特教专业技能。四是做好职后培训,将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规划,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安排培训内容,注重增加对中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多重残疾等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干预的专业技能培训。五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照师生比或班生比重新核算所需编制,督促和推动各省出台特教教师编制标准。六是研究建立特教教师职业准入制度,逐步实行特教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免去聋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考试,以手语技能测试取代,为聋人从事教师职业提供便利。

  建立网络信息管理和监测评估系统

  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由教育、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各地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一人一案。对随班就读、进入特教学校学习、接受送教上门学生进行分类统计,明确标准,便于各个学校好落实、好操作、好管理。建立一套有数据、有节点、可监测、可比较的评估体系,全面动态掌握特殊教育发展情况。

  形成特教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一是改革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探索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全口径残疾人教育。二是整合高校、特教学校、医疗机构、康复中心等多方面力量,开展试点工作,构建多方联动合作的“特教联盟”。加强对融合教育、医教结合等特教理论问题的研究,深化国际交流,借鉴有益经验,更好指导实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引导更多人关注、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理解、接纳并且帮助特殊儿童。对社会捐资捐助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使其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加强对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筛查预防,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做好婚检、孕检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残疾儿童少年出生。五是在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和学校关键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父母在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在学校设置亲情聊天室、为残疾学生父母提供就近就业机会等形式,帮助父母有更多机会陪伴在孩子身边、与孩子沟通,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实现特殊教育功能的最大化。

  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反映。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让教育更温暖,更有人性的光辉,需要我们把特别的关爱,给那些特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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