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办信用卡被拒状告银行
浏览量:921 发布时间:2017-02-19 2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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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怎么就不能使用信用卡了?我有工作,每年刷卡消费一万多元。”长沙盲人小石是一名90后,去年9月底,他到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银行以他看不见、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并签名为由,拒绝办理。

“他们可能认为盲人没有经济来源,会还不起钱,给银行带来损失。”小石对澎湃新闻说,银行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遂诉至法院讨个公道。2月15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当天庭审进行了一下午,法院宣布休庭。多名前来旁听的盲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平时很多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其实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赢,只是想促进银行提升服务质量。”

2月15日下午2时50分,雨花区法院第六审判厅门口,原告小石的朋友们在厅外关注着厅内的情况。

盲人去银行办卡被拒状告银行

小石称2014年起,他就开始使用信用卡,先后办过中信、招商等银行信用卡,每年刷卡消费一万多元。他2005年起就学习盲人按摩,后在长沙某知名足浴保健连锁店工作,有稳定收入。他觉得使用信用卡非常方便,“每次消费我是按手印代替签名,然后我的手机就收到信息,现在都是智能手机,语音播报我消费了多少,防止因看不见被骗。”

2016年9月份中旬,小石看到朋友在申请广发银行的信用卡,也想办一张。随后,他在广发银行微信公众平台填写了申请信用卡的资料,当晚获知他的申请已通过。9月19日,小石收到了广发银行寄过来的信用卡及办卡须知,他很开心。

小石的起诉书称,9月23日,小石和朋友到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激活手续。银行告知须其本人在申请材料上签名。小石告知自己是盲人,不能签字。但银行坚持要其本人签名。小石和朋友无奈之下返回。

9月29日,小石和朋友再次来到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这次,大堂经理抓着他的手,辅助他签了名,但随后又说“写了跟没写一样”。随后,该支行负责人接待小石并告知,“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并且签名,正常人都办不了,何况盲人。”

2016年10月31日,小石与代理律师张玉娟来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请求判决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其赔礼道歉,纠正基于残障歧视的行为、承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为盲人提供合理便利及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法律支持公民平等,被告辩称并非歧视

张玉娟告诉澎湃新闻,被告的行为是违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该法第六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总行(总公司)应当统一建立健全为残疾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营业网点应当配备掌握无障碍服务方法和技能的员工,满足残疾人客户办理业务的基本需要。”
此外,中国银行业协会2012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也规定,“银行应在确保残障人士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权利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类残障人士需求,尽可能提供便捷的人性化服务。有书写障碍的残障人士办理开户、存款、取款、挂失及贷款等业务时,可以使用按手印并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

“手印比签名还要可靠,因为不能伪造”,小石对澎湃新闻说,在盲人的生活中,手印和印章是他们重要表达方式。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具状人签名正是他的印章和手印。

“法律明确规定,残障人士享有平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以小石不能签字为由拒绝为小石办理信用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该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对小石的区别对待,是基于残障的直接歧视。”张玉娟说。

在庭审现场,被告方答辩称,其行为完全符合《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36条规定申请人必须手写风险提示,第38条规定申请人需要在申请资料上签名,第42条规定申请材料不全银行可以拒绝。《监督管理办法》是信用卡管理方面的专门规定,该银行是严格遵守规定,没有歧视原告的主观意愿,在办理时也及时回复了原告,并尝试了不同的方式,如让大堂经理抓着原告的手签,且要求书写风险提示及签名是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并非歧视行为。

同时,被告方认为,《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并未规定残障人士首次申请如何处理,且《自律要求》只是银行业协会的规定,对银行并没有强制力。

被告方对于其它银行为视障人办理信用卡不予置评,并认为其它银行可能存在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

“打官司是为了促进银行提升服务质量”

实际上,盲人因不能办银行卡状告银行已经不是第一例了。据长沙当地媒体报道,2016年3月28日,长沙视障人士任星也向雨花区法院起诉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其理由也是银行卡办理被拒。此后,该案以调解结案。

“你们看不见,不能填表、不能签字、不能输入密码,所以你们开不了户,如果要开户,那就叫你们的监护人陪同。”据当时媒体报道,银行还引用了《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但这条规定是针对未成年人的。

小石的遭遇,在长沙视障群体引起了关注。长沙地区的视障伙伴们自发进行了一次银行对视障人士服务情况的调查。澎湃新闻获得的这份调查报告显示,调查分为电话访问实录和网络问卷两部分。

盲人阿伦一共对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商业银行等10家银行进行电话调查,10家银行客服回复全部需要前往具体网点视情况来决定能否给盲人办理储蓄卡业务,其中4家表示盲人可通过指纹识别或者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字,5家银行表示需有人陪同,1家表示盲人必须能签字才能办理。

调查报告称,针对盲人的网络问卷一共收到429份有效反馈,86.7%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被拒绝的经历,64.6%的被调查者称经常光顾的银行网点密码键盘没有便于视障人辨识的标识。

被银行拒绝后,429名被调查者中,有23.3%的人表示向银行出示银监会相关政策并与银行沟通,43.6%的表示向上级银行投诉,但只有不到5%的人表示向法院起诉银行,近半数的人表示放弃维权。

2月15日小石状告银行案庭审中,原告接受了审判长提出的和解询问,被告方虽同意了调解,但重申其答应调解不是应允会给原告办卡,同时也不是认可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在法律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欢迎原告成为他们的客户。

澎湃新闻注意到,2月15日下午2点半小石案开庭时,有8名盲人到庭旁听。当天庭审进行了一下午,法院宣布休庭。多名前来旁听的盲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平时很多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其实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赢,只是想促进银行提升服务质量。”
(文中小石为化名)

《信用卡没办成,盲人起诉银行》后续

庭审焦点:是否构成歧视

盲人索赔3万元;银行称不办卡是出于消费安全考虑

2017216  来源:潇湘晨报

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7-02/16/content_2920270.htm

    对于我们来说,申请一张信用卡似乎很简单,填写资料、审核、签字,最后就是领卡了。

    然而,盲人按摩师石辉(化名)却在签字这一关被卡住了。他不明白,之前顺利办下4张信用卡,为何在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这里被拒绝了。银行方面称操作符合规定,但在石辉看来,这是对他的歧视。

    本报记者刘双长沙报道

    2月15日,在长沙市雨花区法庭,盲人按摩师石辉起诉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以下简称“红星支行”)一案开庭。

    去年9月,石辉申请一张广发银行信用卡,因在本人签字环节无法通过,信用卡最终没能办下来。石辉认为,广发银行拒绝给他办理信用卡是歧视行为。随后,他就此事向法院起诉。

    原告拒绝办理激活,构成直接歧视

    庭审当天,石辉和代理律师张玉娟一起来到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石辉的诉讼请求包括: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以书面形式向他赔礼道歉,并纠正对他基于残障歧视的行为;银行承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为视力障碍人士提供合理便利;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张玉娟认为,石辉是一级视力障碍残障人,被告银行应当为他提供的合理便利,至少包括电子版或盲文版风险提示、盲文签名或以按手印并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

    “即便不这样,银行也应当将申请内容朗读给石辉听,石辉知悉后以按手印并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张玉娟提出,红星支行以石辉无法手写风险提示和手写签名为由,拒绝办理信用卡激活手续,这样的行为属于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构成对石辉基于视力障碍的直接歧视。

    张玉娟还提出,银行拒绝为石辉办理信用卡激活手续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逃避责任。对银行方提出“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的“三亲”原则,张玉娟认为,该原则强调的是核对本人身份,明确使用风险。但石辉使用印章加手印代替签名,便能达到核实身份的目的,也表明自己愿意承担使用信用卡的责任与风险。

    不仅如此,被告银行的营业场所内有监控录像,也能够充分确定石辉是基于真实的意愿表达。“而且石辉拥有其他多家银行信用卡,并一直在使用,这就能说明石辉具有使用信用卡的能力。”她说。

    银行操作符合规定,并不构成歧视

    庭审中,红星支行的代理律师提出,银行的行为完全符合《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信用卡申请人需手写风险提示,并应在申请材料上签名,如果申请人材料不全,银行便可不予办理。

    “我们要求申请人书写风险提示就是在执行规定,有法律依据,因此并不构成侵权。”代理律师称。对于石辉提出的“被歧视”观点,银行方面也予以否认,认为自己并没有歧视的主观意愿。“当时我们还采取了折中的措施,一个是当时就及时回复了他,另外大堂经理也扶着他的手签名,这就是我们的尝试,只是最后这个签名没能通过。”应诉的一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的操作流程也符合银监会相关规定,为控制信用卡发放的风险,银监会规定在客户申请信用卡时,银行必须实行“三亲”原则。

    “‘三亲’原则中,石先生无法完成‘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的要求。”该工作人员称,信用卡的所有办理环节是环环相扣的,而且需要本人签字,因此石辉的申请确实无法达到要求。

    此外,他们提出,银行更多的也是基于持卡人消费安全的考虑。银行方面认为,石辉使用信用卡支付消费时具有一定的风险,比如刷卡时输入的金额无法核实,错输或多输都有可能。他们称,正是因为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石辉的资金安全,银行才拒绝为他办理激活手续。

    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事件回顾

    签字没通过信用卡没办下来

    因身体原因和家庭经济状况,石辉没能像同龄人一样顺利上学,也不会写字。在盲人按摩店学习后,他成为一名盲人按摩师。

    2016年9月中旬,他了解到朋友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信用卡,觉得挺方便,就让朋友帮忙申请了广发银行的信用卡。2016年9月23日,石辉和朋友来到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激活手续。“我不会写字,就问能不能让朋友代写,我签字。”石辉称,他的提议被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他只能离开。

    2016年9月29日,石某再次来到红星支行,大堂经理得知他无法签字后,便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画地书写。“但最后还是说我的签字无法通过。”石辉说。

    石辉不理解的是,这并非他第一次办信用卡,之前已经顺利办了4张其他银行的信用卡。“2014年,我第一次办信用卡,激活卡时,大堂经理在监控摄像头下为我读了客户须知,帮我填了表,我再按的手印。”石辉认为此次办卡遭拒是银行的一种歧视行为,于是他决定起诉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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