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美好新生活·助盲出行无障碍”
浏览量:966 发布时间:2017-11-24 0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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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用导盲犬出行体验与盲人出行无障碍研讨会成功举办

      为了认真学习与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让盲人朋友感受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切实反映无障碍建设的新成果及盲人用导盲犬出行的现实情况,由中国盲人协会、中国盲人文学联谊会、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盲人协会、北京市大兴区残联指导、北京助残爱心公益促进会与北京市大兴区盲人协会联合举办“感受美好新生活·助盲出行无障碍”盲人用导盲犬出行体验与盲人出行无障碍研讨会,此次活动得到中国大爱联盟网、中国红星网、中国无障碍促进网北京分站、北京创益行无障碍发展服务中心、沂蒙爱心家园、西瓜小镇假日酒店的顶力协助,最基层的庞各庄镇残联、榆垡镇残联、北藏村温馨家园积极组织残疾人参与活动,腾讯新闻视频直播日刻节目组全程跟拍直播体验实况。

史光柱会长讲话

赵子龙主任讲话

王悦平主席讲话

赵林教授作报告

      中国残疾人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盲人文学联谊会会长、中国大爱联盟网总负责、北京助残爱心公益促进会会长史光柱、北京市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主任赵子龙发表讲话,国家无障碍人才库专家赵林教授做了报告《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管理》,创益行韩玮主任做了《无障碍信息化及服务》的介绍,盲友周彤、徐健介绍了她们出行的情况,中国无障碍网北京副站长赵荣申做了发言《无障碍让我们快乐出行》,这个活动使大家进一步关注视障人士,不拒绝导盲犬,不占盲道,让盲人出行无障碍,让盲人朋友走出去感受现在的美好新生活,让社会大众及公共服务机构了解盲人用导盲犬出行以及盲人出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国家政策、法律,新起点、新要求,砥砺奋进再出发,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我们发展的新目标。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有视力障碍的旅客可以携带导盲犬一起进站乘车了!但盲人与导盲犬出门,往往还会遭遇禁止进入超市、商场等公共场合,甚至有的公交司机、地铁工作人员拒绝搭乘等情况,而这次的体验是什么结果呢?

地铁体验组

公交汽车体验组

超市体验组

      这次活动的主办方之一北京助残爱心公益促进会秘书长、著名策划人王江雁欣喜的告诉记者:今天我们盲友周彤、王志华、徐健带着导盲犬小杰、芒果、呆萌及体验者们的无障碍出行体验活动圆满成功!三个体验组分别在地铁、公交汽车、大型超市进行正常生活换乘、购物,非常顺利,在大型超市入口处遇到保安阻拦,经上报值班经理后也很快给予放行,这也体现了社会大众对盲人使用导盲犬出行的理解与支持,也体现了北京市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的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斐然!感谢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众多残友的参与!社会机构的协助!腾讯视频直播的奉献!

“同在蓝天下•情系你我他”,公益的社会,我们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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