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人社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1月2日至2月2日在全国组织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的援助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在活动期间,各地将以登记认定建册、集中帮扶到位、全面跟踪回访为目标,以街道和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类型,各地将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精准服务,并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已实现就业的,各地将加强回访;对援助对象人数较多、帮扶难度较大的地区,各地将派出专门的工作队、服务队,开展重点帮扶。同时,各地还将在活动期间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使广大困难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并树立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典型,带动更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
据了解,十多年来,各地建立了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援助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200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已经成为全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的一个品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评论,请先点击 登录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