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全国医考会议传来振奋人心的好消息:赖伟主任说,3月29日,张海迪主席带领中残联、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等相关领导同志拜访国家卫健委,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要求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盲人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审批难”等问题与马晓伟主任进行了沟通交流。
张海迪主席指出:因为没有上位法支撑,2009年,四部门发文《关于印发<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7号),明确规定盲人医疗按摩属于医疗行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2011年,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11〕8号),办法明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审核及“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是残疾人联合会受卫生行政及中医药管理部门委托,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进入医疗机构执业而开展的一项资格审核工作。海迪主席提出:要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同时,针对盲人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申报难、审批难等情况,海迪主席提出:盲人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能否采用中医诊所备案制进行管理。
马晓伟主任答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及盲人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采用中医诊所备案制进行管理等事宜,责成相关部室研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