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发现之后我们就向武汉分院汇报发现情况,此后我们就一直在不断地验证,直到1986年由中科院卢嘉锡院长指示,派孙鸿烈副院长带领14位科学家研讨了三天,最终才正式向世界宣布这个科学发现,1991年才正式出的鉴定书。”聂晓梅对当时的严格鉴定及报道记忆犹新。
方舟子、刘夙和张春义认为,在蒸煮米饭的过程中,必须使米饭在高温下加热很长时间。这样的加工足以使绝大多数活性物质被破坏(包括SOD)。而且即使SOD进入消化道,也没有用,因为它最终会被完全分解为氨基酸才被人体吸收,不可能直接进入人体发挥抗氧化的作用。
但聂晓梅说,事实上,中科院国家863计划项目———耐高温SOD技术成果已经申报了专利,并已经产业化。国家已经批准多家企业生产SOD口服制剂。
对于CEB技术的抗氧化作用,在德润生公司的专家答疑会上,公司负责人当众做了直观的试验。将经由CEB营养液培养的土豆和普通土豆进行剖切对比,十多分钟后,CEB营养液培养的土豆切面颜色嫩白,而普通土豆切面已经变暗变黑。
答疑会上,中科院遗传研究所研究员李向辉和电力医院免疫学专家范纯武也从各自的学科角度谈了CEB大米的研发过程。范纯武表示:农业部稻米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结果表明:CEB稻米的糖、脂肪、蛋白质、氨基酸都比普通大米有明显的提高,营养成分确实比普通大米高。所以凡是吃过这个稻米的人都有这种感觉:吃了不容易饿。原因就是营养成分提高了。
“学术打假人”遭遇“诉讼门”
方舟子在自己的博客上这样评说德润生的广告:它的广告声称这种大米具有提高人体耐力、降血脂、增强人体免疫力等功效,明明是普通食品却宣传具有保健、治病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它声称这种大米含有高量的SOD(超氧歧化酶),具有抗氧化、抗衰老作用,违反了生物学常识(SOD煮熟后将失去活性,并将在人体肠胃中被消化掉)。它声称吃二两天价大米,相当于一次口服4000粒维生素E丸,如果属实的话,将会引起维生素过量导致中毒……
如果说王海东的举报并未让德润生公司感到多大的压力,但“学术打假人”方舟子等人的质疑让德润生公司坐不住了。
在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案的起诉书中,德润生公司说,“方舟子自今年2月份以来,以其‘学术打假人’的身份,在多个媒体上公开宣称德润生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是‘骗人的’,其言论严重误导社会公众,对德润生公司的名誉和产品造成了严重损害。公司决定以诉讼方式维权。”德润生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在五家全国性综合类及专业类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说明真相以消除影响;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这么长时间以来,方舟子一直以自己的知识判断我们的产品,在多家媒体上指责我们,而且这些不负责任的话还写在了他的博客上。”德润生公司销售经理徐海涛说:“我们一直没说话,只是在收集证据,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
方舟子是谁?其博客是如此自我介绍的:1985年考入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1990年本科毕业后赴美留学。1995年获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分子遗传学。1998年起主要从事写作和网站建设。
对德润生公司的诉讼,方舟子对记者说,他尚未接到诉状。至于是否应诉,他说“如果应诉能让更多的人了解事实真相,我当然会应诉的”。方舟子强调:“我是根据科学知识质疑虚假广告,有根有据,不属于名誉侵权。”
“口水战”上升为“诉讼战”
在德润生公司举行的“专家答疑会”上,除了专家的答疑之外,德润生公司还给与会各媒体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王海东等人向德润生公司索要钱财的电话录音内容”的材料,并向在场记者播放了部分录音。
公司总经理王麒杰表示,职业打假人对他们有明显的敲诈行为。
目前该公司也“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说,公司已经委托律师,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4月25日中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海东。他对敲诈之说坚决否认。
王海东说,看到《新闻晚报》的报道后,自己于1月30日购买了德润生大米。当时是看到宣传广告上称德润生大米成分有提高人体耐力、增强人体抗疲劳、提高人体免疫力等等功效,于是出资购买。“可食用以后,我没发现它和别的大米有什么区别。”王海东说。后来,他向工商部门举报,并在博客上写了自己的质疑。
上海一家媒体的记者得到线索后进行了采访并报道。王海东承认,他与德润生公司上海经销商和北京总部有过几次电话联系。至于电话中提到的7万元之事,他不清楚,细节是由他的北京同行与德润生公司销售经理谈的。
王海东表示,4月18日他已经将上海第一食品杨浦销售有限公司和德润生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在其博客上,王海东公布了起诉书内容:被告一退款192元并增加一倍的赔偿共计384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全部诉讼费。他还向记者表示,等这起民事诉讼完了以后,他会到北京状告德润生公司名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