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关于此案的报道出街后,不仅引发了读者的热评,也在网上引起强烈讨论。不少网友发问:“吴天喜在数年时间里伤害了这么多女学生,为什么没被发现?家长、学校为何没报案?”近日,记者通过相关途径,查询公安机关当时问讯笔录。笔录显示:在吴天喜被捕的半年前,已有受害者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且供出了吴天喜的名字。
“他叫吴天喜,是个领导”
笔录显示,2006年9月15日,1991年出生的小丽被强奸后,其父亲随即报案。当时,公安机关逮捕了参与胁迫的张玉、贺洁、李风三人。三人交代,要求他们胁迫的就是当地名人吴天喜。
这份笔录的时间是2006年9月16日13时30分。地点在镇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参加笔录的是刑警大队的两名调查员。
当公安人员问:“你知道为啥传唤你吗?”李风回答,“知道,因为昨天晚上(2006年9月15日),我跟贺洁、张玉三人一起到工艺美术学校强行把一个女学生喊到新车站旁边的如意宾馆,后来张玉把那个女学生又叫走了,具体到什么地方那个我也不清楚。”
李风还称:“起初我们也不知道为啥要找李丽,后来到如意宾馆后,张玉是让李丽到贾宋陪个男人睡觉。”
而在2006年10月13日15时30分的另一份笔录中,贺洁“招供”,吴天喜浮出水面。贺洁称:“司机把我们拉到贾宋的大院子,我们一块到二楼,来个男的给我弄点吃的,这个男的五六十岁……”
审讯人员问:“贾宋那个老头姓什么叫什么?”
贺洁答:“他叫吴天喜,贾宋街北人,是个领导。”
“你怎么知道他叫吴天喜?”
贺洁答道:“当我第一次在旅馆给张玉打电话时,张玉说起陪个人,我问陪谁,她说贾宋吴天喜,是个领导,我说出事咋办,她说没事。”
令人疑惑的是,在贺洁供出吴天喜后,吴天喜并没受到任何影响,而是继续作案,致使更多的无辜少女相继受害。
受害家庭:吴是“名人”
数年时间里,数量众多的女学生受害,而且部分还是未满14周岁的少女, 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2岁。遗憾的是,不少受害者和其家人在事发后选择了沉默,导致吴天喜更加猖狂。
在一受害学生的笔录中,记者看到这样的话语,“回家后,我哭着对我姐姐说了,她又给我妈说,我妈哭得不得了。根据我说的地方,那个人的体貌,我妈说这个人就是吴天喜。这个人黑黑的,肚子大,我妈认识他”。
但该受害者家庭最终选择沉默,其父亲说:“全家都说丢人,吴天喜是名人,势力大,也不敢报案,怕遭报复。”受害者说,“我几次都想死,我不得不转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的刑事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部分)年纪较小,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法制观念淡薄,是其参与作案的主观原因。有的家庭残缺,父母离异,家庭教育不够完整,有的家长对子女要求不严,是其参与作案的客观原因。”
判决书还写道:“有的先为本案的被害人,令人同情,但不仅不去报案,还逐渐参与作案,教训深刻。”
学校:觉得声誉受损
笔录和判决书显示:不仅是受害者家长,部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也知道本校学生受害。一教师说:“这些捞女学生的事给学校带来影响大了,事情发生后,从学校领导、教师职工到全体学生都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恐慌,学校领导感到压力很大,教师的正常教学被打乱,学生都不敢单独外出活动,家长也亲自送学生上下学。”
可悲的是,在此类事件面前,一些老师更多的是担心学校声誉受损,当时玉都中学的一陈姓老师在作证时称:“更重要的是对我们学校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文/图 本报记者廖杰华、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