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问题,“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专题研究”课题提出,可参照中央政府“大部制”改革的办法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两型社会建设优先的原则,构建新型政府组织形式。
课题提出,要按照功能区优先的原则,整合市、区(县、市)、乡镇政府的行政职能,确保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政策统一;建立健全与株洲、湘潭两市政府间的高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围绕“六个一体化”建设,打破行政壁垒,在城市群内进行政府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政策方面的创新。
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再造政府流程,正确行使经济调节和监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等其他机构,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完善行政问责程序,规范行政问责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