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
但与此同时,最近发生的“河南灵宝王帅诽谤案”则被视为公权力对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的又一次侵犯。这不能不让人想起过去的“彭水诗案”、“稷山文案”、“海南儋州诽谤案”、“高唐网案”、“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案”等等类型相似的事件。以“诽谤罪”拘捕言论者,在追求“和谐社会”的同时,如何终结“因言获罪”现象成为朝野共同的议题。
时代周报报特约记者 徐太岳 发自上海
24岁的王帅,经历了他从未想象到的一切。
2009年2月12日,王帅在网上贴出了“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帖,他把老家灵宝庄稼地里羊吃小麦的场景和全国抗旱的情景对比,用来影射当地政府试图用1200元一亩一年的价格,用租赁方式征用土地的事情不合法。他本来的愿望只是,给家乡的老百姓争取点赔偿款,让当地政府改正“以租代征”的方式。
在发出帖子20天后,灵宝市警方来到了王帅工作的上海,将他带回千里之外的家乡,理由是他涉嫌诽谤,污蔑政府抗旱不力。在被拘留了8天后,警方称证据不足,王帅得以取保候审。
4月14日晚上,王帅对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从事情发生到现在的经历。他说,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他不再会出头了。
我也是个“热血青年”
时代周报:你能讲讲你发这个帖子的原因么?
王帅:我在上海上班,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打电话跟家里报平安。2008年下半年,我爸爸打电话跟我说,镇上要在隔壁的希望村征地,我就顺口问了下,怎么赔。当时我爸说,除了那些果树按棵数赔,还有小麦一亩赔多少钱,接下来是每年赔1000块钱。
我立即就感觉到这个赔偿不合理,就去网站上看了一下,上面说“以租征地”是不对的,我就给我爸说这样不对,但我爸说这是政府的事情,咱没办法。那时我也是个“热血青年”,总觉得有管事的地方,于是我就开始举报。
时代周报:打电话还是写信?效果怎样?
王帅:都有。我最初是打电话举报,打河南省国土厅、三门峡市国土局、灵宝市国土局。但国土厅的人给我登记下后就也没下文。而三门峡国土局的人又让我去问国土厅,要不就就是让我问灵宝国土局。我就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时代周报:然后你就想到网络了?
王帅:那时还没有,毕竟是隔壁村的事情。没想到过年后,征地的公告到了我们村。我再次举报,还拍了照片发过去,还是没有回音。我们村的农民不懂法,就开始砍树啊等等,地里一片荒凉。
我觉得又愤怒又无奈,到了2月12日,我就把当地清理农田的照片发出来,想到各地都在抗旱,我们当地却让羊吃麦苗,人砍树,然后就用了那样的名字。
时代周报:你期待达到一个什么效果?
王帅:我当时想的是通过网络舆论给他们一点压力,然后把这事情解决了。
时代周报:那你达到了么?
王帅:你觉得我都被人“做”成这样了,算达到么?
帖子发出就觉得我要倒霉了
时代周报:被抓之前,你没感觉到一点异常?
王帅:帖子发出去后,我就觉得我要倒霉了。因为帖子很火,各大网站都是头条,过一阵我爸爸打来电话,说警察来我家,把我堂哥带走了。知道这个事情后,我开始做准备,给天南海北的20多个朋友传话,说万一我手机3天打不通,就准备营救我。但这个时候,我还心存一点侥幸,我帖子是在上海发出的,河南的警察不会找得到我的。
时代周报:但你还是被他们找到了?
王帅:对,我是3月6日下午2点左右被他们找到的,我只能说他们的力量太可怕了。
时代周报:你被带回河南又遭遇了些什么?
王帅:他们说我诽谤灵宝政府不抗旱,让我写悔过书,并承认发到网上的照片是嫁接的。我抵死不肯,我想要写了,可能三五年都出不去了。
时代周报:你怎么出来的?
王帅:警方说是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后来才知道,我家跟政府达成了一些协议,比如要把地里的树刨掉。至于我,每两个月需要交思想汇报。
时代周报:当地政府,主要说你将“抗旱”这件事情牵扯进来,你觉得这个说法有问题么?如果你当初不用“抗旱”,是不是会好一点?
王帅:我没觉得自己的说法有问题,我只是拿这个事情打了比方。至于用不用“抗旱”这个词语,结果不会有很大改变的,他们是针对这个事情,不是这个词语。
这种事情再发生,会选择沉默
时代周报:有人认为,你在看守所里也没有吃到苦头,你现在这么继续跟当地政府对峙下去,是为了炒作?
王帅:炒作?如果谁愿意用这样的方式出名,我可以有更猛的材料提供给他,会更轰动,只要他们敢往网上发。
时代周报:这个事情给你带来了哪些改变?
王帅: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是一次颠覆。我现在最大的困扰,就是没有安全感。我觉得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我很害怕。
时代周报:即使到现在,有这么多舆论支持你,你还害怕?
王帅:对,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我现在只能通过多认识记者,多认识几个网友,来获得安全感。
时代周报:那边现在对你是什么态度,撤销你的取保候审了?
王帅:如果闹下去,大家走着瞧。
时代周报:那现在你有什么打算?
王帅:现在我只能争取让自己有一个好的结果,取保候审是一定要撤销的。虽然我有时候觉得舆论并不能起到太大的实质性作用,但我现在只能尽可能地争取舆论,来保护自己。不过这种事情再发生的话,我会选择沉默。
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
羁押王帅程序上有不合法之处
从法律规定来说,对于确实涉及犯罪的嫌疑人,在履行了法定的程序之后,如有需要,进行异地拘留或者逮捕是允许的。但是在拘留王帅这个问题上,警方在程序上存在一个明显的违法问题。
王帅3月6日在上海就被警方查获,并带上手铐又在上海看守所关押了三天,之后才带回到河南,但是公安人员在3月10日对他讯问之后,才宣布对他刑事拘留,并在拘留证上签字。这就意味着前三天的抓人、关人是没有程序法律依据的。对任何公民要实行刑事拘留,实体上暂且不谈,在程序上首先必须是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和第6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但王帅在上海关押了三天一直到押回河南后才宣布拘留,这显然是不合法的,也可以直接说是违法的。
从这个案子目前媒体所披露的案情来看,我个人认为王帅的行为没有涉嫌当地公安局认定的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足以贬损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既然要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就要针对特定的对象,也就是特定的人比如张三或李四,针对机关、单位的行为不能构成诽谤罪,因为诽谤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里,这一章保护的是作为自然人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从目前的材料看,王帅的网文并没有针对哪个具体的人、具体的对象;另外他写材料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当地一些农民(包括自己家里)对当地政府征地行为的问题和不满,并没有诽谤他人的故意。所以,把王帅的行为认定为诽谤罪,从《刑法》上来看是不能成立的。
政府方面应该首先检讨自己,看他提出的问题是不是基本存在,是不是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百姓利益。即使是不存在问题,也应该积极、正面作出回应和说明,甚至也可以在网上做出澄清和说明,而不应该动用国家机器。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强调指出,政府机关及政府工作人员面对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为,应当有胸怀、有气量、有宽容,而不能求全责备,更不能抓住枝节,否定主流。这是因为公民作为百姓、作为个人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把所要反映的问题搞得那么准确、那么清楚。所以不排除可能会在反映的问题或事实上有一定偏差,只要他不是处心积虑地故意、人为地要损害国家机关、政府机关威信的话,都应该是允许的、宽容的。
事实上,灵宝方面的发言人也承认,他们在征地时有些手续还不完善,正在积极研究采用更好的方式来补偿。既然是出于这样的好意,为什么不向老百姓解释清楚,让老百姓配合呢?没有让百姓了解,百姓当然有怨言。既然政府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王帅的行为就不可以有一点偏差,就要动用国家机器对人家治罪?
实习生 王菲宇整理
顾永忠简介: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导。现任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