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老汉下决斗书事件续:两高院网站持对峙观点
浏览量:455 发布时间:2009-04-16 21:29:50
分享至

  他向法院院长下“决斗书”之后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吕明合 发自湖南

  一份声称要与“判决不公”的法院院长“决斗”的挑战书,在网上引起哗然。

  此事虽被世人认为荒唐,但重视舆论监督的市委书记仍对此作出了批示,省高院院长亲会“决斗者”倾听他的诉说,还引发了从中国法学界,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两大官网的热议……

  59岁的湖南郴州人彭北京捋起衣袖,展现他粗壮有力的手臂。随后,他操起据称是100斤力量的弹簧拉力器,像捏橡胶棒一样将它弯曲、放直,又-弯曲。他自称年轻的时候一个人从田里抬起了一台手扶拖拉机。

  在一些郴州人看来,彭令人惊讶的不是他的气力,而是2008年年底的“决斗书事件”——彭向当时的郴州中院院长、执行局局长两名法院干部提出决斗。

  彭的解释是,过去十年,他一直为自己的一个案件讨个“说法”。

  “我又悲哀、又期待,再也不能这样持续下去了。”3月24日,彭北京在湖南长沙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这位55岁、做生意的郴州农民,曾因依靠司法力量、不断地举报郴州前纪委书记曾锦春、最终将其送上审判台而名噪一时。

  最后,他反戈一击,向他所质疑的“不公正”的判决发起了挑战——要和法院院长公开“决斗”。此事虽然被世人认为荒唐,但引起了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的高度重视,他对“决斗书”所反映的问题作了批示,湖南省高院的院长康为民在闻知此事后,也专门约见了他,倾听彭的控诉。

  如石击水的决斗书

  如此决斗挑战书甫一发布,如石击水,迅速激起了舆论波澜,该帖成了网上红帖,彭被网友昵称为“决斗老爹”。

  2008年11月24日,彭北京在天涯社区发布了一封完全以中世纪文言文风格书写的《决斗书》,决斗书矛头直指“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阁下并郴州中院执行局郑建华局长阁下”,要求以决斗的方式,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

  “本人彭北京,现以55岁之身,郑重、正式地向尔等青壮年之躯公开提出决斗!我自愿接受年龄和体能上的不公平,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

  在网络发布前一天,彭北京已用挂号信的方式,给被挑战的李晓龙和郑建华寄去了自己的“决斗书。”

  如此决斗挑战书甫一发布,如石击水,迅速激起了舆论波澜,该帖成了网上红帖,彭被部分网友称为“决斗老爹”,也被有的网友认为此种行为属违法。

  彭北京的决斗书也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陷入了一场新的风波。

  彭北京承认自己此前对网络“一窍不通”,网帖也是由人代发。但他很快就学会了在互联网写博客、留言、跟帖,并买了一台价值七千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设备。

  决斗因为另一方的缺席并没有发生。彭北京说,他的两名“挑战对象”从未正面回应过此事,“我给他们寄决斗书、打电话,他们不接,我去法院5次,他们都从后门溜了。都把我当瘟神了!”

  彭北京说,“决斗书”发出次日,郴州市中院纪委和市委政法委有关人士找他调查,希望他撤回决斗书,“被我拒绝了”。

  被曾锦春干预的司法判决

  彭北京查阅曾锦春的刑事判决书发现,他许久以来的怀疑终被证实——曾锦春接受了黄生福行贿,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强行干预了彭北京与黄生福纠纷案。

  彭北京承认,决斗并非其最终目标,“我当然希望能解决问题。”他的问题和著名的落马贪官、前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有关。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现业已证实,1996年,因内部股权转让问题,彭北京与其企业合伙人黄生福发生纠纷。随后,身为原告的黄生福向曾锦春行贿,给负责审理的郴州中院施加了重重压力。

  彭北京在决斗书中称,“在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都十分清楚的情况下,郴州中院在曾的干预下进行裁判,侵害了彭的合法利益。郴州市法院执行局还绕开清点、评估、实物交接程序,直接将彭北京等人赶出工厂,最终将这个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水泥厂整体九年租赁经营权以580万元拍卖(当时相同规模的水泥厂租赁价格为每年220万元以上),接手者正是黄生福。”

  他为此案从郴州到长沙,从湖南省高院到最高法院,一路申诉。但最后的结果是,2003年10月10日,湖南省高院第三次作出判决,坚持维持原判,继续裁定彭北京应当向黄生福支付499万余元的款项。

  彭北京坚信,这一切,均和曾锦春有关。他的依据是,在他提起申诉后,曾锦春曾放话要“收拾彭北京”,他最后跑到广东躲避。但在曾锦春的亲自调动下,彭被直接押回郴州,关押8天后才被释放。

  该次执行给彭北京带来了灭顶之灾——郴州市中院执行局郑建华宣布强制拍卖玉溪水泥有限公司9年的经营权。

  “我这才知道曾锦春不倒,我的苦难就没有尽头。”彭北京说。在曾锦春称霸郴州的时候,正是他和黄元勋等4人组成的“郴州举报曾锦春联盟”,“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收集了大量的贪腐证据,提交给有关部门,加速了曾锦春的落马。

  “老天有眼,曾锦春一倒,我就相信我的案子有出头之日了。”彭北京说,“以前曾锦春在的时候,法官有压力可以理解,现在总可以纠正过来了。”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落马,旋即接受刑事审判,去年底被判死刑。彭北京查阅曾锦春的刑事判决书发现,他许久以来的怀疑终被证实——曾锦春接受了黄生福行贿,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强行干预了彭北京与黄生福纠纷案:

  “2000年7月,黄生福为与彭北京的合同纠纷案的执行,通过饶广泽请曾锦春帮忙。曾锦春接受请托后,在有关报告上批示‘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晓龙院长速派人依法执行’”。

  “2000年8月,郴州市中级法院执行人员向曾锦春汇报了工作,曾锦春要求坚决执行。为了感谢曾锦春帮忙,2000年12月,黄生福通过饶广泽在曾锦春办公室送给曾20万元。2002年9月,为了感谢曾的帮忙,黄到曾的办公室内将10万元送给了曾锦春”。

  更难得的是,业已成为决斗书挑战对象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晓龙当时也作为证人予以了证实。“2000年7月,曾锦春就黄生福与彭北京执行案的报告作出的批示给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8月、9月,郑建华先后多次与办案人员一起向曾锦春汇报案情,曾锦春要其坚决执行。”

  “白纸黑字,在曾锦春的刑事判决写得清清楚楚。我想这回可有转机了。”彭北京回忆。

  彭北京开始频繁奔赴郴州市中院,催促院长李晓龙尽快“纠正”这一“枉法裁判”和“违法执行”。

  此后五六个月间,彭北京先后十多次来到郴州市中院找李晓龙。大多数时候,他都被告知,李院长工作忙,不能接待他,但他还是有三次成功地将李晓龙堵在办公室里。

上一页12下一页
如评论,请先点击 登录 暂无评论
上一篇 温家宝会见钱复提出两岸捐弃前嫌携手并进(图) 下一篇 青年举报违法征地遭追捕再调查:追问因言获罪
copy@2007-2019 ymax.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沂蒙爱心家园 版权所有 鲁ICP备 07012196 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324号
总访问量:14902876     当前在线人数: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