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广网报道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稿禁止盲人携导盲犬乘坐公交地铁的消息发布后,引起了全国各地盲人的高度关注,然而今天《重庆晚报》却传出好消息,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对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地铁予以确认,从而使这一扶盲助盲政策出现柳暗花明新转折。
今后,盲人不仅乘坐公交不收取费用,还可以带着导盲犬一起“上天入地”乘轻轨坐地铁。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二级残疾人免费乘车
根据该条例,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可以凭残疾人证办理免费乘车卡,搭乘市内公交、地铁、轻轨在内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三级四级残疾人也可以凭残疾人证办理优惠乘车卡,享受半折优惠。
导盲犬可出入公共场所
在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上,中国首只导盲犬Lucky带着主人,出入各种公共场所、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明年,导盲犬在次前也有这样的“特权”。
《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盲人携带有标别标识的导盲犬,不仅可以自由出入公共场所,还可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低保残疾人不缴垃圾费
该条例还规定,残疾人还可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不用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了。
电视节目播手语配字幕
该条例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方便,建立信息无障碍平台,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此外,电视台在播出节目时,也要播出手语或者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
在电信、互联网等运营企业,还要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逐步推出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产品和符合残疾人需要的无障碍业务。
又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悉,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12年1月8日到13日召开。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周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