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机关事业单位将统一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浏览量:455 发布时间:2012-03-04 08: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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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2012年哈尔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哈尔滨市将首次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市领导曲磊、王维绪、李志恒出席会议。
据介绍,今年哈尔滨市残疾人工作将突出产业扶贫、创业扶持、文化繁荣三项重点,破解按比例就业工作收缴面缺失、残疾人就业城乡差别、重度残疾人保障政策缺失三大难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惠民利民工程及项目,努力实现年惠及5万残疾人的新目标。
据了解,哈尔滨市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早就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年度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于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未能统一实施,导致按比例就业工作收缴面缺失。
《哈尔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意见》指出,今年哈尔滨市将首次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同时提高市级保障金统筹使用比例。对不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残联与财政部门联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对不缴或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残联负责催缴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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