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要配助学习伙伴
浏览量:841 发布时间:2015-07-06 1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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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要配助学习伙伴

    青岛日报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成立由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及专业机构人员共同组成的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应根据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向家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申请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残联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鉴定,由家长持鉴定证明向所在学区的普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合理安排随班就读。每班以安排残疾儿童少年1-2名为宜,原则上不超过3名。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的班应适当减小班额。座次安排、课桌椅、教学器具、生活设施等方面,要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求。同时,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伙伴。
    学校要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与康复训练方案,适当调整部分学科课程和教学要求,提供个性化的课程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不少于1-2个课时的个别训练(含补偿、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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