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残疾人证的所有用处,该享受的权益一定要争取
浏览量:1115 发布时间:2019-07-24 16: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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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残友辛苦跑残联,做鉴定,折腾很久办的残疾证却不知道有什么用,往往束之高阁。其实还是不了解政策,小编就帮大家总结一下残疾证的用处,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的!看完记得转发给其他残友,让大家都知道!


1.免费参观

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但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时除外。

场所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2.残疾人出行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不同各有差异。例如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宜宾市、十堰市、大连市、武汉市、嘉兴市等早已经实施了聋人优惠或免费乘公交工具的政策。对这项政策感兴趣的残友,可以在残之家微信公众号下方的菜单里面选择“实用服务”——“实用信息目录”,那里面小编已经给大家收集整理了很多城市公交车免费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方法。

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3.生活服务

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规定给予优惠。

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这些项目往往涉及商业公司,很多单位不愿意提供优惠,残疾人去咨询往往告知没有此项,其实只要争取还是能得到的。


4.生活保障

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提高20%的保障金比例。

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残疾人,实行五保供养,智力及精神残疾的予以收养。


5.医疗康复

特困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政府部门会有相应补贴,各地补贴程度各有不同。

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财政补助。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


6.辅助器具的优惠

对贫困残疾人(肢体、视力、听力)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残联会不定期的赠送一些康复辅助器具,这也需要具备残疾证才能领取。


7.特殊教育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城乡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免收教材费,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走读、寄宿贫困残疾学生,可分别享受每年500元、800元的国家彩票公益助学金(每年200个名额)。

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应届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享受政府一次性5000元助学金。

残疾人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市残联发给3000、2000、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8.残疾人就业

卫生局要在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其卫生条件达到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地税局对残疾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

残疾人员个人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所得,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可减征所得的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国税局对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的,不享受次优惠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定额退还,实行即征即退的方式,每位残疾人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

人社局在指标分配、人员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


9.劳动者权益

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

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10.减免规费

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

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11.税收优惠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2.残疾人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13.养老保险

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最低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补贴。

各地市区都有不同的优惠措施。各地的残联也有一本有关优惠政策的小册子,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残联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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