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加强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建设,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扩大康复服务供给,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了《“十四五”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在全国建设10所左右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推动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成为具有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的盲人医疗按摩临床实训中心、技术资源中心、残疾人就业和人权保障展示中心,促进盲人医疗按摩师集中体面执业、稳定就业,加强盲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产品研发,为社会提供更多预防性、治疗性、康复性医疗按摩服务。
《建设方案》要求,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建设要符合《盲人按摩医院建设标准》,突出中医特色,配备至少100张床,内设临床、医技科室不低于6个,能够影响带动周边地区残疾人就业,具备较强的残疾人培训、安置能力。同时,省政府要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项目在“十四五”期间能够建成投用。
《建设方案》强调,在省(区、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省残联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抓紧编制建设方案,制定配套政策,成立项目建设专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国残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的建设方案进行评审,遴选出10个左右的省级盲人按摩医院项目,并向社会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残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支持,每张床位补助不超过22万元,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4400万元。地方政府、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建设资金及设施运行资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格遵守建设标准。省级盲人按摩医院要探索符合自身运行模式的管理措施和分配政策,努力提高机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